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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国土经济学会文件 中国国土培字[2007]49号 关于举办全国矿业权出让、转让规范化管理及评估报告编制与 采矿权探矿权有偿取得制度操作实务高级培训班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了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探矿权采矿权(以下称矿业权)管理,推进矿产资源有偿使用制度改革,逐步理顺矿产资源价格形成机制,促进资源节约,根据《国务院关于全面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的通知》和《国务院关于同意深化煤炭资源有偿使用制度改革试点实施方案的批复》的有关要求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国土资源部、财政部联合发布了《关于深化探矿权采矿权有偿取得制度改革有关问题的通知》、《以折股方式缴纳探矿权采矿权价款管理办法(试行)》,规定从2007年1月1日起,探矿权、采矿权全面实行有偿取得制度;国家出让新设探矿权、采矿权,除按规定允许以申请在先方式或以协议方式出让的以外,一律以招标、拍卖、挂牌等市场竞争方式出让。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土资源部有关最新文件精神,帮助相关人员掌握最新矿产资源探矿权采矿权有偿取得制度改革政策,掌握探矿权采矿权规范化管理实务知识,提高矿产资源勘查和开发管理水平,进一步建立适应市场经济规则的矿业开发管理新机制、新制度,促进矿产资源开发的合理布局和结构优化,中国国土经济学会决定举办“全国矿业权出让、转让规范化管理及评估报告编制与矿权探矿权有偿取得制度操作实务高级培训班”。请各单位积极组织或选派本单位及下属单位有关人员参加。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对象 各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分管矿产勘查和开发管理的有关领导、矿管处(科)及相关人员;地质矿产勘查、矿产(土地)交易中心、矿山企业、矿业权评估、矿产资源研究等单位领导、部门负责人及相关人员。 二、培训内容 1.《矿产资源法》修订与2007年矿政管理(矿业权设置、解决矿业权交叉重叠问题、整合矿产资源)工作重点、存在的问题与对策; 2.探矿权、采矿权评估及价款缴纳(方法及案例);
3.探矿权采矿权评估报告编制、技术评价及案例分析(评估方法、评定估算、评估工作底稿的编制及归档、编写评估报告、结果确认与审核、评估案例); 5.《关于深化探矿权采矿权有偿取得制度改革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建[2006]694号)、《以折股方式缴纳探矿权采矿权价款管理办法(试行)》主要内容; 6.探矿权采矿权有偿取得制度改革操作实施热点、难点问题; 7.矿产资源有偿使用(矿业权有偿取得、有偿占用及矿产资源有偿开采)和开发利益合理分配; 8.矿产资源整合、开发秩序治理整顿及矿业权转让规范化监督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解决办法; 9.矿产资源探矿权采矿权有偿取得制度改革及招标、拍卖、挂牌动态巡查、举报及重大问题通报和责任追究制度实施; 10.矿产资源补偿费征收财务管理与矿山开采回采率核定、计算; 11.矿业权数字化、信息化动态管理; 12.矿产资源违法违规行为清查质量评价与考核; 13.矿产资源探矿权采矿权有偿取得制度改革及规范化管理、评估报告编制经验交流与借鉴。 三、主讲专家与举办方式 1.培训班将由国土资源部有关单位的领导和专家做专题报告和业务授课,并组织讨论交流和参观考察。 2.培训结束,经考核合格颁发培训合格证书。 四、培训时间及地点 第一期 2007年 9月 23日—— 9月28日 乌鲁木齐市 第二期 2007年 10月18日——10月23日 张家界市 五、有关费用与报名办法 1.培训费980元/人,资料费实收,统一安排食宿,费用自理。 2.请各单位提前将填写好的报名回执表传真至: 报名电话:(010)62716848、62716420 传 真:(010)62716848、62716420 联 系 人:郝俊萍 谢科贵 刘巫山 附件:报名回执表
中国国土经济学会(章) 二○○七年八月八日
主题词:矿产资源 规范化管理△ 有偿取得 转让 培训 通知
附件: 全国矿业权出让、转让规范化管理及评估报告编制与 采矿权探矿权有偿取得制度操作实务高级培训班报名回执表 单位名称: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传 真: 参 加 代 表 名 单
注:此表不够,可自行复制。如时间紧迫,可电话传真报名。 电话(传真):(010)62716848 62716420 联系人:郝俊萍 13522521005 单位盖章 负责人签字 二○○七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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